唐宁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面临法律追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于10月23日发布消息,宣布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原党组成员及副主任唐宁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展开立案审查和调查。调查发现,唐宁在工作中丧失了理想信念,偏离了初心使命,肆意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接受了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职的宴请,并收受了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产生影响的礼品和现金。
唐宁还违反了组织原则,违背了干部选拔和任用的相关规定。他在职务上追求私利,毫无法纪底线,将公权力转变为获取个人利益的工具,进行权钱交易,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上谋取私利,非法收取巨额财物。唐宁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了严重的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停止,导致其性质极其严重,影响十分恶劣。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经过研究,并报请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唐宁开除党籍的处分,同时取消他的各项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进行法律审查和起诉,相关财物也一并移送。
穿戴合适的篮球鞋,进行脚踝的预防性训练。...